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钻井公司触电事故防控方案

2015-01-06 09:30      点击:
为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,确保实现安全用电,有效防控触电事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长城钻探钻井三公司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。
二、明确责任
(一)部门责任划分
设备管理科是触电事故防控的主责部门,质量安全环保科、生产调度室是触电事故防控的责任部门,生产服务项目部和施工队伍是触电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。
(二)五级管理责任人
公司级:
主管设备的副经理是主要责任人;主管生产运行、HSE管理的副经理是责任人;设备管理科科长是主要责任人,质量安全环保科科长、调度长是责任人;
项目部级:
经理是第一责任人;主管设备的副经理是主要责任人;主管HSE管理的副经理、主管生产运行的副经理、机动员、安全组长、调度长是责任人;
基层队、班组及岗位级:
队长、指导员是第一责任人;主管设备的副队长是主要责任人;主管HSE的副队长、电工队队长、机房大班是责任人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电路安装验收与检查
1.生产服务项目部是施工现场电路安装的专业队伍,安装完后,由项目部或基层队负责验收。
2.运行期间由基层队带班队长组织机房大班、机工进行日常检查整改,并作好记录。
(二)用电设施配备要求
1.钻修井队施工现场电器设备系统符合防爆等级要求,预留净化、录井等设备电路接口。
2.接地接零符合标准。
3.采用电缆布线,地面线路进布线盒,高空线路架空铺设,走向合理。尽可能减少接线头,确需接线头的必须做可靠的绝缘防水处理。
4.电工和机房大班的绝缘靴、绝缘手套、电工工具、梯子等用具配备齐全,电器控制系统地面绝缘垫配备齐全。
5.作业人员对用电设备控制系统运行、检修、停机标识齐全,实行设备检修、挂牌上锁制度。
(三)电路安装作业安全要求
1.电工、机房大班在用电系统安装前应熟知安装条件、使用状况、安全性能、安装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。
2.电气设备定置摆放符合安装标准。
3.确定电气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。
4.移动设备及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配备漏电保护装置。
5.严禁在雷雨天进行电路拆按、检维修作业。
6.严禁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电路安装作业。
7.严禁无证上岗进行电路安装作业。
8.严禁带电进行维修作业。
9.电路维修必须两人及以上作业,其中一人监护。
10.严禁野营房内私拉电线,及使用电炉、电饭锅、电褥子等用电设备。
11.电气设备安装、维修完,由驻井干部、安全监督监控,机房大班指挥,机工进行操作。
12.机房大班要对电气设备主电缆进行年度检测。
13.停电作业时,在开关处要挂停电牌或专人守护,低压作业时要做好放验电,高压作业时要装好接地线。作业完后,经检查线路无故障,人员全部离开岗位后,经带班队长检查无问题后方可下达送电命令。
附表1:岗位级重点风险防控措施,按《18项重点风险岗位防控措施表》执行。
四、发现违反本方案的行为,视同违章;对违反本方案造成事故的,将追究领导与相关部门责任人的直线责任。